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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代会积极推进提案工作
2018-07-05 11:32     (点击: )

7月2日上午,一届四次教代会提案工作会在行政楼112会议室召开。学校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基建处、保卫处、后勤集团、图书馆、校医院等提案承办单位负责人以及校工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校工会主席、执委会主任刘在洲主持。

一届四次教代会共征集提案24件,分别涉及学校改革发展与稳定、校园规划建设与管理、教学科研、人才队伍建设、职工福利等五个方面。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最终确定立案14件,作为意见处理10件。

会上,校工会常务副主席杜新年对提案的征集、整理分类、立案标准、不予立案的情形等工作进行了说明;对24件提案进行了逐一解读,并介绍了提案办理流程,以及提案办理过程的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

刘在洲总结讲话时强调,提案工作是学校民主管理的一种形式,是教代会代表行使民主权利的方式,是校党委听取、解决教职工反映问题的途径。他提出五点要求:第一,要高度重视,提案较少,但遴选严格。提案工作虽是每年的常规性工作,但是学校推进民主管理、回应师生关切的重要工作,如果做得不好会直接影响党委的形象。第二,要规范程序,办理提案要掌握好6个节点,一是部门要研究,提出办理方案;二是要跟分管校领导汇报,按分管校领导的意见修改;三是办理方案定下来后要与提案人、附议人进行沟通,取得认同和理解;四是具体办理;五是办好后再与提案人沟通得到认可;六是少数提案确实办理有困难的要与提案人再次沟通,取得谅解。第三,要积极主动,能办的马上办;有困难的要克服困难创造条件办;暂时不具备条件,是在不能办的要纳入规划,做出承诺,争取明年办,还要与提案人沟通,取得谅解、认同;把意见按照提案的程序要求认真梳理回复。第四,加强协调,牵头单位为主,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不得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第五,学校办公室和工会要发挥作用,积极出谋划策,加强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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