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依法治校、民主治校、科学治校的水平,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和湖北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健全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基础,以依法治校、民主决策、科学管理为基本要求,以规范工作程序、加强民主监督为重点,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学,主动自觉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监督,不断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党、政、工齐抓共管,学校和二级单位两级负责的工作模式。
(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开展校务公开工作要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学校决策的透明度。
(三)坚持依法治校、民主治校。校务公开工作要依法保证和维护全校师生员工的权益,推进学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办学效益,优化育人环境,构建和谐校园。
(四)坚持实事求是。校务公开的内容要真实,范围要适当,程序要规范,注重工作实效,防止形式主义。
(五)坚持勤政廉洁。校务公开要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树立领导干部勤政廉洁的良好形象。
三、主要内容
凡属学校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和师生员工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除党和国家规定的保密范围以及暂时不宜公布的事项外,都必须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方式和程序予以公开。
(一)有关学校建设和发展的重大问题
1、学校事业发展规划以及重大体制改革方案;
2、学校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3、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安排及其执行情况;
4、招生、毕业生就业政策和年度招生、毕业生工作计划及其执行情况;
5、其它关系学校建设和发展的重大问题。
(二)有关重要经济活动的情况及结果
1、重大建设项目的方案、招投标及预决算情况;
2、重要经济合同、承包合同的签订;
3、大宗物资(设备、图书、教材等)采购的方案及招投标;
4、规定额度的维修、改造、装修等工程项目情况;
5、重大或批量物资报废处理情况;
6、后勤实体中学校资产的经营情况;
7、其它需要公开的经济活动。
(三)有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1、人员招聘、岗位聘用工作的过程与结果,干部任免情况;
2、工资、校内津贴、奖励金及各种福利政策和执行情况;
3、住房建设、分配、出售等政策及执行情况。
四、主要形式
(一)教代会报告形式。凡是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都必须向教代会报告,由教代会审议、通过或决定。教代会闭会期间,可以通过教代会专题会议或专门委员会议审议、通过或决定,并将结果向广大教职工公布。
(二)会议通报形式。建立中层干部会、教职工座谈会、学生座谈会和民主议事会制度,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学校重大事项和发展过程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
(三)媒体发布形式。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和校内公开栏、宣传橱窗等形式,向社会和校内师生员工发布应予公开的事项。
(四)书面送达形式。以通知书、家长信和收费联系卡等形式,向学生或其家长公开有关校务事宜。
(五)网络公开形式。通过学校、二级单位网站等形式,公开应向校内师生员工或社会公开的事项。
五、程序和方法
(一)收集、预审和审定
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整理、汇总各项公开内容并进行预审,报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公开时间及时,公开形式恰当。
(二)定时、定点公开
根据领导小组审定的意见,办公室或具体承办部门要采取有效形式,对需要公开的内容,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开。
(三)征询意见
校务公开后,具体承办部门要及时以适当方式,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对反映强烈、大多数师生员工不满意的事项必须认真研究、正确对待和妥善处理,以确保师生员工的民主权利和学校的正常秩序。
(四)建立校务公开档案
每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时间,师生员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答复及处理结果等有关资料,应由具体承办部门整理存档,并复印一套交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办学方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举措;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