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教代会
当前位置: 首页>>民主建设>>教代会>>正文
关于选举第二届“两代会”代表及推荐校第二届“两代会”委员候选
2007-11-26 00:00     (点击: )

关于选举第二届“两代会”代表及推荐校第二届“两代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各分工会:
  经请示校党委同意,我校将于12月下旬召开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二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两代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规定,现将选举“两代会”代表及推荐 “两代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表选举单位
  以各分工会为选举单位。
  二、代表条件
  1、我校在编、在职、在岗教职工;
  2、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政治立场坚定;
  3、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4、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中能发挥骨干作用;
  5、关心集体,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密切联系教职工,能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正确反映教职 工的意见和要求,在教职工中具有一定威信;
  6、有较强的参政议政的能力。
  三、代表名额及结构要求
  1、根据教代会条例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的若干暂行规定 》中“会员人数在1001人至5000人之间,代表为会员的10%至6%的规定”。为保证教师代表占全校代表总数的60%以上,各教学单位代表比例应高于其他单位。结合我校实际,综合考虑各类人员的结构及代表的广泛性,现对第二届“两代会”代表结构作如下规定:
  (1)教学单位按9.5%比例分配代表名额,其中教师代表中高级职称代表人数应达到教学单位代表人数的60%;
  (2)机关按8.5%比例分配代表名额,其他非教学单位按7%比例分配代表名额;
  (3)代表中女代表、青年代表应占25%左右,少数民族、侨眷及民主党派人士也应有一定的比例。
  2、“两代会”选举产生代表166名,正式代表为常任制。正式代表在校内调动工作保留本届代表资格。
  四、代表产生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1、推荐提名。各分工会要按照本单位的代表分配名额及代表构成要求,在分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经过自下而上的民主酝酿,提出建议名单,再经党、政、工协商确定候选人名单;
  2、代表选举。各分工会根据代表候选人名单,按照选举的有关法规和规定,认真组织全体会员进行代表选举。选举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侯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代表一般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选票上候选人的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选举由分工会主席主持,代表候选人获得选举单位全体会员过半数选票时,始得当选为正式代表。代表选举工作于11月30日以前完成,代表名单由各分工会于11月30日前报大会筹备工作组织组(校工会)。
  五、委员候选人条件
  1、具有“两代会”正式代表资格;
  2、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了解教代会、工会有关法规和政策,关心和支持学校的建设与发展;
  3、具有熟悉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廉洁奉公,顾全大局,维护团结;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为人师表,热爱公益事业,热忱为教职工服务,在教职工中有较高威信;
  6、具有较强的政策水平和组织能力,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能力;
  7、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六、委员候选人推荐提名名额与范围
  1、委员设17人,按5%的差额率推荐候选人,共推荐18人;
  2、各分工会要在分党委(党总支)领导下,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按分配名额组织分工会会员民主推荐本单位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七、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提名程序及时间安排
  1、各分工会在11月30日前将推荐提名候选人初步人选报“两代会”筹备工作组织组;
  2、召开校工会正副主席、各分工会主席会议,在汇总各分工会上报的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基础上,再产生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并进行公示;
  3、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公示后,再次召开校工会正副主席、各分工会主席会议,拟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4、“两代会”筹备工作组织组将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及其简历材料报校党委审查后,报省教育工会审批。
  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两代会”代表选举及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提名工作,要成立“两代会”代表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选举细则,确保会员参与选举工作的比例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选举过程中,各分工会要严格按照相应法规办事,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充分体现会员民主,尊重和保障选举人的民主权利。对于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妥善处理,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
  选票由大会筹备工作组织组制定统一样式,各选举单位自行印制。选举结束之后各分工会要组织正式代表填写代表登记表并写出选举工作报告。
  附件1:《武汉科技学院第二届“两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附件2:《武汉科技学院第二届“两代会”代表登记表》
 
 
 
 
                         校教代会执行委员会
                           工会委员会
                        二??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主题词:两代会  代表  委员 推选
武汉科技学院工会委员会
2007年11月20日印发
附件1:
武汉科技学院第二届“两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名额分配
 
 
单位及会员人数
代表构成
两代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名额
高级职称
女代表
35岁以下
电信学院53
5
3
1
1
1
纺材学院45
4
2
1
1
1
服装学院55
5
3
1
1
1
化工学院46
4
2
1
1
1
环城学院51
5
3
1
1
1
机电学院72
7
4
2
2
1
计科学院53
5
3
1
1
1
经管学院71
7
4
2
2
1
理学院62
6
4
2
2
1
人文社科学院58
6
4
2
2
1
外语系84
8
5
2
2
1
外经贸学院60
6
4
1
1
1
艺术学院69
7
4
2
2
1
研究生处6
1
 
 
 
1
体育课部34
3
2
1
1
1
东湖校区163
11
 
3
3
1
财经学院38
4
2
1
1
1
会计学院49
5
3
1
1
1
工商学院39
4
2
1
1
1
公共课部54
5
3
1
1
1
成教学院18
2
2
 
 
1
高职学院18
2
2
 
 
1
后勤189
13
 
3
3
1
图书馆61
4
 
1
1
1
机关221
25
 
9
9
1
校领导11
11
 
 
 
 
小计1680
165
61
39
39
25
合计1680
166(机1)
 
39
39
25
所占比例
9.9%
61%
23.5%
23.5%
 
注:1、东湖校区包含东湖校区所有非教学单位;
  2、机关包含学校办公室、纪委(监察处)、组织部(统战部、党校)、宣传部、教务处、人事处、审计处、计财处、资产管理处、科技处、现代教育中心、学生工作处(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国际合作与发展处、保卫处(部)、离退休工作处、校工会、校团委、学报编辑部等;
  3、机关代表总数为25人,含陈克强、罗兵、谢晓萍、杨晓清、肖迪明5人。
 
 
 
 
 
 
 
 
附件2:
武汉科技学院第二届“两代会”代表登记表
单位: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有何特长
 
职称
 
行政职务
 
联系电话
 
 
 
 
 
 
 
选 意
位 见
 
 
资  意
审  见
 
 
 注:本表一式二份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通讯地址: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 邮政编码:430200
电话:027-59367662
武汉纺织大学工会版权所有